珠海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试点示范转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断

2020-01-22      来源:珠海特区报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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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三年的努力,我市将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强调,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


  践行“新时尚”的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要求,2019年11月,珠海制定发布了《珠海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强调,要把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任务,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立行立改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推动珠海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上水平、走在全省地级市前列。


  珠海,作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垃圾分类工作进展如何?记者近日采访获悉,我市经过两年来的试点示范,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即将由试点示范转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按照“一年全面发动、二年全面推进、三年基本建成”的思路,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


  现状:部分居民小区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近日,仁恒星园小区会所旁的空地上热闹非凡。作为梅华街道辖区其中一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一场别开生面的垃圾分类宣传推广活动在这里举行。


  记者看到,一台新采购的智能环保屋被安放在空地上,红色的有害垃圾桶、蓝色的可回收垃圾桶、绿色的有机易腐垃圾桶、灰色的其他垃圾桶等摆放整齐,供居民投放各类垃圾。


  “智能环保屋很智能哦,还能获得积分奖励。”该小区居民刘阿姨告诉记者,现在垃圾分类是大势所趋,开始分类可能会有些麻烦,以后会慢慢习惯的。


  现场一名督导员告诉记者,10月18日开始,每一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在指定时间内都会有督导员现场督导,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纠正;督促检查生活垃圾分类,把分类生活垃圾转运到指定位置,或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仁恒星园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推广活动,是我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一个缩影。记者采访获悉,为全面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市建立了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方案、指南、指引等规定和标准,垃圾分类的管理机制初步形成。


  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主要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自今年机构改革后,多次深入试点小区实地走访,召开全市系统座谈会,摸清工作现状;同时,组织各区(功能区)相关单位赴上海、广州、深圳、厦门等城市调研学习,对标先进,找准短板。


  该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垃圾分类工作,起草了《珠海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各区(功能区)也不断增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在分类收运处置上,我市已实现“大分类”系统,即建筑垃圾、大件生活垃圾、园林垃圾、餐厨垃圾统一分类收运处理;同时,建设部门正抓紧推进中信环保二期项目、餐厨垃圾处理一期项目建设。


  在做好媒体宣传的同时,还组织了以航展、房车展等大型活动为平台的宣传活动,开展了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创意及吉祥物设计大赛,并且启动了“垃圾分类进校园”系列宣传活动。


  2017年,我市在市级机关、团体和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选定大镜山馨园、龙光海悦等10个小区建设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各区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加快居民小区分类投放设施设备覆盖。


  存在问题:垃圾分类末端处理设施不健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珠海市民而言,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从2017年开始,垃圾分类工作已经在我市一些小区推行。居民和物业管理单位的参与热情和支持度较高,普及了分类知识,培养了分类习惯,收到一定成效。


  两年过去了,垃圾分类在我市推进过程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些市民对各种垃圾依然“分不清”,垃圾分类存在诸多短板。


  对此,梅华街道党工委委员熊光洲分析认为:小区居民和物业管理单位对于垃圾分类知识不熟悉,缺乏现场讲解指导,已回收垃圾清理、智能设备损坏维护不及时,导致后期居民参与度减弱。“经费不到位也是其中一个原因。”熊光洲说。


  市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中心主任王兆江认为,目前我市的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系统还未健全,分类后的有机易腐垃圾、有害垃圾还未能规范收运和专业无害化处理。因此,在末端处理设施不健全情况下,前端分类显得动力和可持续性不足。


  另外,相关机构不健全、统筹力度有限。原来的市推进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办公室,仅靠临时抽调人员开展工作,协调、督促各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力量明显不足。各区、街镇是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受机构设置影响未设立专责机构,未建立分类指导员制度,推进分类工作进展及效果不理想。


  王兆江表示,垃圾分类是系统工作,环卫部门的工作仅仅是前端分类其中的一个环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能,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管理。比如,“可回收物”的收运和处理需商务部门明确回收处理名目和处理途径;“有害垃圾”的收运和处理需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统筹监管等。


  主要措施:推动梅华街道示范片区建设


  如何推动习惯养成,怎样把工作做细做实?接下来,珠海将如何持续推动垃圾分类工作?


  “首先要提高市民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王兆江告诉记者,要加强宣传发动,集中力量开展立体式全方位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推动学校教育,开展志愿者活动,实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目标。


  “今年宣传发动,明年全面推进。”在推进步骤上,以示范小区、示范片区为引领,推动示范片区建设,试点带动,由点到面,加强区、街镇整区域推进,逐步实现全市全覆盖;香洲区梅华街道建成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斗门区莲洲镇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垃圾分类,关键在末端处置。”王兆江表示,要推动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配套设施建设。建成珠海市环保生物质热电工程二期项目、餐厨垃圾处理一期项目、可回收物分拣转运中心和有害垃圾处理系统等分类处理设施;加快推进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过程分类体系建设。


  同时,要加大资金投入。各区要科学测算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提供基础保障;推动建立垃圾分类专责机构,充实必要工作人员,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要尽快研究制定珠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考评办法、奖励暂行办法等,提高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王兆江说。


  《珠海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 实施方案》出炉


  2019年11月25日,珠海市政府出台了《珠海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9-2021年)》。记者从《方案》中获悉,未来三年,我市将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切实解决好垃圾分类设施摆放、投放转运、处置等问题。通过出台管理条例、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奖励办法等多种方式,确保2021年我市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全省地级市前列。


  《方案》由总体要求、组织领导、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大部分组成。总体要求明确以“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全程分类、协同高效,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城乡统筹、因地制宜”为原则,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


  在组织领导部分,《方案》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区(功能区)相应成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方案》中提出,要建立全民参与体系。通过开展广泛宣传发动、推广全民教育、组织专项培训、建设宣教基地、开展志愿活动,构建全民参与体系;建立全面覆盖体系。通过推动公共机构率先示范、推进公共场所全面实行、建设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同步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打造海岛垃圾分类亮点,构建全面覆盖体系;建立全程分类体系。通过规范分类投放、加强分类收集、配套分类运输、完善分类处理、促进源头减量,构建全程分类体系。


  根据《方案》,我市将同步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按照全市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各区、镇整体推进。各区(功能区)可根据“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并结合农村实际,探索有机易腐垃圾(厨余垃圾等)处理利用方式。


  同时,还要打造海岛垃圾分类亮点。结合万山区陆岛分离、岛岛分离的实际,以岛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港池垃圾和建筑垃圾纳入生活垃圾分类范畴,加强管理。单岛建设垃圾终端分拣处置场所,探索海岛垃圾在岛无害化处理工作。


  在规范分类投放上,《方案》提出,实行可回收物、有机易腐垃圾(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等)、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标准。依靠各区(功能区)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统筹各责任区责任单位和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力量,建立现场督导员队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现场宣传、引导和监督,及时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和楼道撤桶。搭建“互联网+垃圾分类”公众服务平台,建立垃圾分类积分奖励系统,鼓励市民提高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要加快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规章,强化法治保障,2020年推动出台《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加大执法检查处罚力度,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执法。


  同时,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各区(功能区)、各成员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情况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投入力度。


  《方案》强调,要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体系。制定《珠海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考评办法》,细化考评指标。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智能化信息监督管理系统。开展第三方检查评估,每季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谈话提醒并予以曝光,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链接

  垃圾分类三年目标


  按照“一年全面发动、二年全面推进、三年基本建成”的思路,经过三年的努力,我市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具体如下:


  到2019年年底,集中力量开展全方位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推进与生活垃圾分类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横琴新区、金湾区、高新区、万山区先行示范,打造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香洲区梅华街道打造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斗门区莲洲镇打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到2020年年底,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继续推进与生活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横琴新区、金湾区、高新区、万山区、保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香洲区梅华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斗门区莲洲镇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香洲区、斗门区、高栏港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到2021年年底,全市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具有珠海特色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新格局,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全省地级市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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